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陈敏)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07年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政策已出台,考试将于4月26日开考,中长跑、游泳两个项目考生可自行选择一项,考试成绩将进入升学考试总分。4月26日统一考中长跑
据悉,2007年参加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为:游泳或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总分10分,直属学校及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初中毕业生的中长跑集中考试时间为4月26日一天,地点在宁波四中。
今年游泳项目继续列入体育中考选考项目,直属学校及三区初中毕业生凡在2006年8月份的游泳集中测试中未获满分者,仍可参加中长跑考试,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否开设游泳选项考试。各地(校)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游泳教学,严禁学生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湖、溪流和水库等地游泳,应提倡由家长带领或参加正规的游泳培训班进行学习,确保安全。
节假日期间,各学校运动场地要向本校学生开放,开展正常业余训练活动,并要组织体育教师参与指导与管理。无故缺考体育不得升学
按规定,集中考试项目应在当天完成,考生一经检录不得缓考。考生因疾病或肢残、畸形免修体育课的,或考前因病或受伤不能参加集中体育考试的,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免于考试,以6分计入体育总分;女生例假期间及临考前发病或受伤者,可在考前到指定地点申请缓考,经在场医生核准后予以缓考,在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统一组织补考,如到时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可申请免考,经批准后体育总分计为6分。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予录取到高一级学校。各地(校)要特别重视考生的心肺功能检查,学生和家长要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考评人员不得事先公开
据悉,体育考试将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和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体育考试实施、管理和监督办法,具体负责体育考试工作。教育局要求抓好考评人员的挑选和培训工作,考评人员应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和调配,名单不得事前公开,考评人员应与考生无教学关系或直接亲属关系。
市教育局还要求积极采用计算机计分和测试仪器评分,另外要求考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并配备监察、医务、保卫及后勤人员,学校体育测试的成绩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