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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两次拒绝为女孩开门致女孩遭强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3-28 07:40:04

  中国宁波网讯 (见习记者林华奇通讯员陈霞芳周云剑)由于两次拒绝为一个女孩开门离开宾馆,使得女孩惨遭强暴。昨天,宾馆保安蒋某被宁海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管制一年。

  去年12月1日凌晨,男青年王某和朋友在KTV认识了女孩谷某,之后3人一起出去吃夜宵。由于王某喝醉了酒,他朋友和谷某就到附近一家宾馆开房安置王某。但王某一定要留住谷某,不让她走。急着回家的谷某两次请求宾馆保安蒋某打开锁了的大门,但都遭到拒绝。谷某失望地回到房间,酒醒后的王某居然大发淫威,将她强暴。

  法官审理认为,虽然蒋某对于谷某被强奸的事实不能预测,但谷某两次逃跑未成与蒋某锁门有关系。蒋某作为宾馆保安,违反自己的职责,应当开门而未开门,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间接导致谷某被强奸,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某则将另外开庭审理。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