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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稿源: 慈溪新闻网  | 2007-03-29 10:09:13

  本报讯(记者李黎通讯员蔡伟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市2004年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认证的8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跟踪现场检查。检查的84家企业中,有69家企业一次性通过现场检查,占全部检查企业的82.1%;10家企业书面责令限期整改,2家企业给予当场行政处罚,3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GSP的要求,严把购进关、验收关和养护关,软硬件较以往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少数企业质量管理意识有所放松,甚至有3家企业涉嫌经营假药(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立案查处。主要存在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柜摆放,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不重视;营业场所温、湿度超标未采取调控措施或调控措施不到位;有20%至35%的企业药品从业人员无岗位合格证书、未建立继续教育档案或建立的档案不规范、未配置防虫、防鼠设备或配置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企业立即整改到位,确保百姓的用药安全。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