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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祸致瘫外来女终获赔30余万元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02 07:50:30

  中国宁波网讯 (通讯员褚申尧记者杨绪忠)近日,经过宁海法院执行人员5个月的不懈努力,因车祸致瘫的河南籍女子杨某终于拿到了30余万元的赔偿款。不能言语、瘫痪在床的杨某留下了感动的眼泪。

  2005年11月10日,年仅18岁的杨某搭顺风车,乘坐熟人康某驾驶的一辆中型货车外出,结果车在半路上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发生车祸。当时坐在货车副驾驶座上的杨某严重受伤,虽经抢救,仍造成四肢截瘫、排尿困难等后遗症。2006年9月4日,此案经宁海法院审理后,判决牵引车驾驶员蔺某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杨某364884元;杨某所坐中型货车驾驶员康某的雇主夏某承担次要责任,赔偿91220元;两人互负连带责任,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但两被告一直没有支付赔款。

  去年10月11日,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海法院受理后,除向被执行人夏某要回赔偿金9万余元外,还要求其负连带责任赔付保证金4万元。由于另一被执行人蔺某下落不明,法院调查得知蔺某的车辆从安徽某公司购买且尚有余额未付清,因此车辆所有权归该公司。最后经过法院努力,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在付清所欠余款的情况下,同意法院对该车辆以抵偿方式进行处置,最后车辆以实价10万余元抵偿给受害人杨某。此外,通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工作,夏某一次性再赔付12万元后被免除连带赔偿责任。至此,杨某实际上共获得总价值为30余万元的赔偿款。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