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些年在城市居民中曾掀起一股到农村买房的热潮,不料现今不少卖房的农民以种种理由向买房的城市居民提出了退还房屋的要求,这种纠纷让城市居民感到非常头痛。本报日前就曾报道鄞州法院的一例判决,法院认定农民与城市居民订立的房屋买卖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都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认定无效,判令城市居民向农民退还房屋。对于城市居民的购房款及其它损失,法院提议城市居民再通过诉讼向农民索赔。
记者从镇海法院最新获悉,该法院对同类纠纷采取了调解的方法,已经取得成功。这个调解方案是:买房人对讼争房屋的使用仍维持现状;若遇国家拆迁有安置补偿款,买房人与卖房人按四六比例分配;若遇国家拆迁有实物安置,卖房人应参照货币补偿办法,先向买房人支付货币补偿款额的40%,然后卖房人取得安置房屋。 (屠传宏卓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