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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银行17份格式合同备案通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4-02 12:58:4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今天上午最新获悉,经过数月的修改和审查,我市5家银行的17份格式合同通过审查,并获准在工商部门备案。

  据了解,这些获准备案的我市银行格式合同分别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的个人循环借款合同、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个人借款最高额质押合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合同、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双币贷记卡领用合约、存单(国债)质押借款合同、个人贷款业务补充协议;上海银行宁波分行的个人房地产抵押合同、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申卡双币种信用卡章程;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的蜜蜂贷记卡个人领用合约。

  近年来,银行等金融业的各类格式合同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理财消费越来越密切。从去年下半年起,市工商局开展了特别针对我市银行业的格式合同审查,而根据去年11月14日公布的审查情况来看,我市19家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的127份格式合同中,共有270条条款存在问题。至上月底,上述5家银行的以上格式合同经修改后率先通过了工商部门的再审查获准备案。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这些已获备案通过的17份银行格式合同,即日起在宁波市工商局网站(www.nbaic.gov.cn)上公告,同时允许相关银行在这些格式合同上使用工商红盾标志。

  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商业银行的格式合同至今仍未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查。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宣文黎良军)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