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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与博士享受同等津贴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03 06:58:10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沈朝晖通讯员崔莉)近日,鄞州区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发放暂行办法》,为在鄞州区企业工作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发放工作生活津贴。其中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与40周岁以下博士获得同等额度的津贴,都是每人每月1000元。

  鄞州区出台的该办法规定,对进入鄞州区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鄞州参加人事代理,不含柔性流动),在三年内按引进人才的实际工作月数,给予工作生活津贴。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每年的1月和7月申请资助。

  办法确定了六类资助对象和资助额度:一是两院院士每人每月8000元;二是国内知名专家每人每月4000元;三是5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每人每月1500元;四是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或40周岁以下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五是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硕士每人每月300元;六是3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2007年开始引进在鄞州企业工作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每人每月100元。据了解,前五类已在鄞州工作的人才,与政策实施后引进的同等人才享受相同待遇。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