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岚通讯员孙羽辰)昨天,市质监局公布对我市黄酒、炒货等22类70批次产品的最新质量监督抽查结果:66家受检企业有54家企业的57批次产品合格,合格率为81.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6个百分点。通报批评了5家在近年来的监督抽查中出现2次(含)以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和1家拒绝检查且态度恶劣的企业。
据悉,在本次受检的22类产品中,批次合格率为100%的有黄酒、炒货、酱腌菜、电热水器、电磁灶、电热毯、固定式通用灯具、电力变压器、水源热泵机组、网渔具、冷水水表、笔记本电脑等16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种数的72.7%,质量较差、批次合格率在70%以下的有压力锅、石棉橡胶板2种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由于生产企业未按标准组织生产以及出厂检验把关不严,受检的10批次压力锅中,有30%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其中2批次产品“蒸发残渣中正巳烷提取液”超标,1批次产品“泄压压力”不合格。
在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查结果中,市质监局通报批评了5家在近年来的监督抽查中出现2次(含)以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和1家拒绝检查且态度恶劣的企业。宁波冠硕电子有限公司,2005年四季度国家监督抽查微型计算机开关电源严重不合格,本次抽查仍严重不合格;宁海喜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04年二季度国家监督抽查压力锅严重不合格,本次抽查压力锅不合格;宁波三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05年二季度省定期监督抽查压力锅不合格,本次抽查压力锅不合格;宁波中环钢球厂,2004年三季度国家监督抽查滚动轴承不合格,本次抽查仍不合格。宁波市鄞州姜山普琳电器厂,2005年三季度上海市专项监督抽查2批次家用燃气灶、1批次消毒柜不合格,本次抽查家用燃气灶不合格。
此外,在滚动轴承抽样检查中,余姚市黎明轴承厂负责人质量意识淡薄,经执法人员说服教育后态度恶劣,仍然拒绝抽样检查,被市质监局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