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徐建峰)零售药店必须抱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实行守信经营,要不就可能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药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不良行为的影响和危害程度,分为A级(守信)、B级(基本守信)、C级(失信)、D级(严重失信)四级。
根据药监部门新出台的信用分类监管规定,同时具备3项条件的可评为A级药店,即年度监督检查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或有一次轻微不良行为记录;日常检查考核为优秀;GSP认证或跟踪检查一次性通过。药监部门将减少对A级药店的检查次数,并给予表彰奖励。而存在下列之一情形的药店就有可能被评为D级,即在年度检查中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日常检查被评定为不合格;GSP认证或跟踪检查未通过;因违反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构成犯罪等。药监部门将把D级药店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监督抽检频率,甚至向有关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用药定点单位资格,撤销其GSP认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