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勇通讯员陈骏) “你于今年4月5日10时18分在丹城塔山路实施了误闯禁行区域的交通违法行为。鉴于情节轻微和当时实际情况,现对你教育提醒一次。为了你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依法、文明通行。谢谢合作!”昨天,外地驾驶人李某驾车到象山办事时,在塔山路口误闯了禁行路线。本已做好罚款、扣分准备的他,却收到了这样一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卡”。象山交警的这种亲善执法,让李某感到非常贴心。
为了改善道路交通和增强服务意识,今年3月,象山交警大队率先在我市推出轻微交通违法教育告诫制,对外地、本地的驾驶人适用警告的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扣分、罚款。大队还印制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卡”,发放给现场查获的适用依法警告处理的驾驶人。
据悉,至今共有36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