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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发文要求从4月15日起推行网游防沉迷系统
稿源: 新民晚报·新民网  | 2007-04-09 13:59:56

  中国宁波网讯 据可靠消息称,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八部委日前下发了《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07年4月15日起,在全国网络游戏中推广防沉迷系统。

  4月9日上午,新民网致电共青团中央青少年网络协会,对方没有否认相关说法,称4月15日起将正式推行防沉迷系统。

  据新民网了解,《通知》规定,4月15日至6月15日,国内各网络游戏企业需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在原有网络游戏中开发防沉迷系统;6月15日至7月15日为系统测试时间;7月16日起,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新闻出版总署将与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以及团中央等部门将于近日共同宣布网络防沉迷系统的实施细则。

  据知情人士称,防沉迷系统的范围将不仅是先前试运行的七大网络运营商,而是中国正在境内的所有网络游戏。

  新民网了解到,网游防沉迷系统旨在防止未成年人长时间游戏。该系统规定,未成年人一天内游戏时间超过3小时,网络经验值及收益值减半;超过5小时的,网络经验值及收益值不再增算。由于防沉迷系统须与实名注册配套,因此网络游戏帐号实名注册也应会同时推出。

  9日中午,新民网就此连线一位资深游戏业内人士,该人士认为防沉迷系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网友的在线时长,但不会对目前的国内网游市场竞争格局产生大的影响。而该系统的推出将引导青少年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有深远意义。(新民网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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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游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试行)内容(来源:人民网)

  为有效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问题,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公布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试行)》,标准内容如下:

  一、确定健康游戏时间标准

  1、定义使用者累计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为“健康”游戏时间。

  2、定义使用者在累计游戏3小时之后,再持续下去的2小时游戏时间为“疲劳”游戏时间。

  3、定义使用者累计游戏时间超过5小时为“不健康”游戏时间。

  二、促进使用者养成健康的游戏习惯

  1、要促进使用者养成健康的游戏习惯,使使用者能健康地享受游戏乐趣,活跃思维,健脑益智,必须在游戏时间上进行限制和引导。

  使用者最为注重游戏中的收益,这也是导致使用者长时间沉迷游戏的原因。如果使用者无法持续收益,则不会持续在线。因此,超过健康时间后持续在线时间越长则收益越少,直至为零。

  2、为保障使用者适度使用并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对游戏的间隔时间和收益进行限制和引导的处理办法:

  (1)根据以上考虑,不同累计在线时间的游戏收益处理如下:累计在线时间在3小时以内,游戏收益为正常;3-5小时内,收益降为正常值的50%;5小时以上,收益降为0。

  (2)由于不同的游戏有不同范畴,因此对于当前角色扮演类的网络游戏,特别是目前将作为试点的游戏,建议定义为“游戏收益=游戏中获得的经验值+获得的虚拟物品”。收益为50%,则指获得经验值减半,虚拟物品减半。收益为0,则指无法获得经验值,无法获得虚拟物品。

  3、由于使用者上下线的行为比较复杂,会出现以下多种情况,因此限时与提示的实现方法如下:

  (1)使用者在线后,其持续在线时间将累计计算,称为“累计在线时间”。

  (2)使用者下线后,其不在线时间也将累计计算,称为“累计下线时间”。

  (3)使用者累计在线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游戏收益正常。每累计在线时间满1小时,应提醒一次:“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1小时。”至累计在线时间满3小时时,应提醒:“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3小时,请您下线休息,做适当身体活动。”

  (4)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3小时进入第4-5小时,在开始进入时就应做出警示:“您已经进入疲劳游戏时间,您的游戏收益将降为正常值的50%,请您尽快下线休息,做适当身体活动。”此后,应每30分钟警示一次。

  (5)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5小时进入第6小时,在开始进入时就应做出警示:“您已进入不健康游戏时间,请您立即下线休息。如不下线,您的身体健康将受到损害,您的收益已降为零。”此后,应每15分钟警示一次。

  (6)如果使用者的累计下线休息时间已满5小时,则累计在线时间清零,如再上线则重新累计上线时间。(作者:王洋)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