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时政·经济
宁波市将要于4月15日全面进入汛期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10 06:50:58

  本报记者罗涟浩农居房要建“健康档案”

  2005年的“卡努”、 “麦莎”台风令我市损失惨重,出现伤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的农村住房安全隐患较多:有的位于洪水易淹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房结构上存在防风能力弱等问题,遇到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容易造成倒房伤人等严重后果。

  《条例》规定,沿海地区县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专家对易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农居房进行调查和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居房,应当指导和督促住户加固维修、拆旧建新或者搬迁。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农居房建设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农居房建设的监督检查。转移时应携带食用品

  《条例》规定,每年4月15日是全省防汛防台日,各地在当天要开展防汛防台演练和知识宣传。

  在紧急防汛期,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预案,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工厂停工、市场停市以及交通管制等必要措施。

  除了投亲靠友,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遇灾时都可到避灾临时安置点。县级政府应当组织民政、建设、水利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事处,根据防汛防台预案,落实避险转移人员的避灾临时安置点。各类学校、影剧院、会堂等公共建筑物在防汛防台紧急状态下,应当根据政府的指令无条件开放,作为避灾安置场所。

  在过去的人员转移中,有些人不肯离开住所或擅自回家。 《条例》要求,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对不听劝导、拒绝转移的人员,必要时可实施强制措施。群众在转移时应携带毛巾、矿泉水、方便面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这样,既可减轻防台抗台人员的工作压力,也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大旱时水价可以提高

  在2003年、2004年大旱时节,我市曾经实施“节水令”,通过核减企业用水定额,暂停桑拿、洗浴、游泳等高耗水性营业项目用水,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这样的行政手段,将在今后的非常抗旱期推广应用。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可组织采取应急用水限制措施,比如限制工业、服务业用水,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等。

  《条例》还提出了“临时性水价制度”。就是在非常抗旱期适当提高水价,用水越多,掏钱就越多,力图通过经济杠杆使大家“拧”紧水龙头。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