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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如同“天书”同行很难将其识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10 07:07:35

  图1:病历“天书”,谁能读懂?

  本报讯(记者叶向群)我省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政府规章———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4月1日起已正式开始施行。按此《办法》,今后说话、写字将不再是一件随便的事,都会有法律来规范。然而现实生活中,语言使用的不规范现象仍随处可见。医生“天书”同行难辨

  几天前,记者在医院经历了一起啼笑皆非的事情。那天,因鼻子不适去门诊部就诊。看到五官科的专家门诊室前门庭若市,记者就挂了一个简易门诊号。因为此前不久,本人刚刚在五官科一位男专家那里诊治过鼻子,服药后效果不错,于是就想请简易门诊医生重复配些药了事。谁料,那位女医生细细端详病历良久,根本辨别不出病历卡上“龙飞凤舞”的字迹,无奈只好叫记者去请专家本人辨认。记者听了哭笑不得:医生写的字连同行都读不懂,更何况咱非专业人士?“不同凡想”是啥意思?

  现实生活中,语言使用的不规范现象绝非局限于医生的书法。昨天记者路过中山西路,看到一家电子产品经营店的门面上赫然写着这么一句广告语: “不同凡想的(某某产品)”。这不同凡“响”怎么成了不同凡“想”?

  据记者猜测,这句广告语的书写者未必真的不知道这个简单的成语,他或许是想用谐音故意制造某种出其不意的效果,以引起人们注意。但如此赫然书写于大庭广众之前,会给路人特别是初识文字的孩子造成怎样的误导?使用不规范属于“违法”

  针对上述两例,新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第十六条规定:公共场所用字,不得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和窜改成语的谐音字。

  据了解,这部实施办法还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置办法。违反规定的个人将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单位则由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造成较大影响或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各级语言文字主管部门将分情况采取媒体曝光或举办培训班等必要措施,督促其限期改正。 (叶向群摄)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