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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城市设计导则将出台实施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11 06:55:2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龚哲明)昨天,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编制工作情况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作为我市首部城市设计导则,会议一旦作出实施决议,将使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向法制化轨道迈出重要一步。

  据了解,编制城市设计导则是推进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的一项探索性工作。 《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是我市东部新城核心区规划管理和新城开发建设的主要法定依据。

  导则综合吸收了产业发展与土地开发策略研究成果,从单纯的土地使用走向对城市产业的引导和中央商务区的培育;从二维走向三维,更加突出对城市三维空间形态控制,体现更多地方特色;把地下空间开发使用纳入规划管理范畴,从地上管理为主走向地上地下相结合,使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更为协调、有序、高效,为城市长远发展预留更多的发展机遇;增加了对城市公共空间领域的景观设计指引,通过制定景观设计准则、景观要素控制规定,以达到协调景观风格,保证新城核心区的总体环境品质。

  市规划局负责人在作编制工作情况报告时说,导则的制定必将更好地诠释《宁波市东部新城总体规划与核心区城市设计》所确定的发展远景、目标和城市设计理念;更有效地整合并吸纳各类专项规划、详细城市设计以及各类研究成果内容,形成东部新城统一的、整体的、法定的规划管理依据;更直接地为开发商、设计师和公众提供一个统一的规划资信平台;更好地实现“中提升”战略,推进新城核心区走新型城市化之路,培育现代服务业,打造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品牌,形成宁波21世纪的标志性区域。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