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冯建)一名窨井盖偷盗者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近日被奉化检察院推上了被告席。奉化法院经过审理,当庭做出宣判:检察机关对其控诉的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检察机关介绍,去年12月20日清晨,在奉化溪口镇的经堂南路上,两名女子偷了停放在路旁卡车上的一些橘子后,看附近没人,又从地上撬起窨井盖往三轮车上放……可她们没想到,这些举动都被溪口公安分局装在路旁的监控器拍了下来。值班的民警看到这一幕立即出动,将其中一名女子抓获,并缴获放在三轮车上的3只被盗窨井盖。该女子姓赵,今年45岁,来自安徽,平时以捡破烂为生,曾有多次盗窃行为,2005年被劳动教养一年,2006年1月被释放。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偷盗窨井盖的行为不同于普通的盗窃案,因为偷盗窨井盖的社会危害远大于一般盗窃,并具有某些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因此,奉化检察院对赵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据了解,盗窃窨井盖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认定,至少要判处被告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