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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建设新农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12 07:26:28

  本报讯10日上午,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斯鑫良在余姚梁弄镇调研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情况。他指出,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和提供新生力量,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姚志文等陪同调研。

  当天,斯鑫良在梁弄镇看望了部分大学生村干部,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余姚市委、梁弄镇党委关于招聘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情况汇报,与7名大学生村干部代表进行了亲切座谈。

  斯鑫良在充分肯定余姚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后指出,各级党委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大学生到农村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积极为新农村建设输送新生力量,同时,要作为培养各类干部和人才的重要渠道,让大学生到基层接受锻炼,促进他们尽快成长。

  斯鑫良指出,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大学生到村工作的有关政策。县(市)区和乡镇两级要采取措施,保证到村工作大学生的经济收入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水平,县(市)区、乡镇确实有困难的,上级要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对国家、省文件规定的有关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

  斯鑫良强调,各级党委要在政治上信任、关心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要把他们作为各级各类后备干部和人才来培养。要让他们担任一定的职务,承担一定的具体工作,参与对村具体事务的领导和管理。要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让他们尽快熟悉农村工作,学习和掌握农村工作的方法,帮助他们增长才干。

  斯鑫良指出,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让他们自觉地认识到,到农村工作是加强自身锻炼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到村工作的大学生要虚心学习农村基层干部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要乐于做具体工作,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市、县(市)区、乡镇要建立符合大学生工作的管理办法,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组织教育培训,开展各种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为他们提供服务。

  斯鑫良最后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大学生到农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载体和手段,大力宣传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的意义和引导、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的有关政策,以及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优秀典型,引导和鼓励更多大学生到农村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调研期间,斯鑫良还考察了省党员教育培训基地——— ——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并在“先锋林”植树。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