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包凌雁通讯员石莹邱雷陈丹)记者昨日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我市运管部门对《宁波市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表》进行了修改,对驾培机构在经营行为、台账、教学场地等方面的规定作进一步细化,这表明随着本月驾考新规的施行,不仅市民驾考难度加大,对驾培机构的要求也更为严格。
着重规范经营行为
新的驾培机构质量考核表对驾校经营行为作了进一步的细分,原先经营行为在质量考核表中占分值350分,现在上升至540分。其中对投诉有了明确规定:驾校与学员发生收费纠纷的,如再培训收费、乱收费、多收费的,经查属实,每次扣100分;教练员存在收受红包、索要财物,增加学员额外经济负担行为的,经查实每次扣50分。新的驾培机构质量考核表还规定,未按规定公布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的扣100分,教练车辆车门名称模糊不清或未按规定喷制监督电话96520的也要进行扣分。
明确教学场地要求
新的驾培机构质量考核表有个明显的特点是突出了对教学场地的规定。考核表明确要求,教学场地要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市运管处驾培科有关人士打了个比方,假设一个驾校有20辆教练车,那么该驾校总面积至少有4000平方米。教学场地可由几个训练场组成,主训练场面积不得小于4000平方米,其他的单个训练场地面积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且应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所在行政许可区域内。
机构要有学校样子
以往,人们常常用“一人一车”来形容驾培机构设施简陋。此次质量考核表对驾培机构的台账、多媒体、办公用房进行了规定,要求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管理人员、教练员、学员、教练车辆、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文件等方面的档案台账,否则就要对其进行扣分。此外,新的质量考核表对办公用房的面积也有要求,办公用房面积应在300平方米以上,除了要有校长室、财务室、办证室外,还要求有学习和阅览室、模拟室、维护车间、教练员休息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