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苏善生)记者昨日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引导和选拔优秀学生就读职业学校,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从2007年起,我市城区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招生将试行“保送生”制度。
据介绍,我市将通过实施“保送生”制度,引导优秀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进一步推进重点职校的主干专业做优做强,满足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增强初中毕业生的自主选择意识,使更多学生就读省级以上重点职校,实现早日成才、早日就业的愿望。招生学校和专业
招生学校为城区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宁波市职教中心学校、宁波九中、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中学、宁波外事学校、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校等5所学校。招收专业分别为以上学校主干专业中特色鲜明、受社会欢迎、连续招生3年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5%以上的数控技术应用、药学、广告设计、外贸英语、计算机与外贸单证专业(不包括“3+2”五年制高职教育班专业)。招生学校对保送生实行集中编班。
根据每年我市城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会同招生学校确定实施保送生的专业目录和推荐名额,并且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推荐条件
海曙、江东、江北三区所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推荐。推荐名额按确定的每个专业(班)50人的50%左右计,确定保送生推荐名额。各初中学校在推荐名额和专业范围内,按学生志愿可对填报专业作适当变动。
被推荐对象须是市三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全部为p以上,在初中阶段有不良表现者不得被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 (1)初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或在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而被嘉奖并有荣誉证书者。 (2)初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劳技、计算机等项目竞赛的优胜者。 (3)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有2A及以上者。 (4)与专业相关的有特长或兴趣者。志愿填报办法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须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后,由初中学校确定学生名单。初中学校在上报前必须将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月15日之前,初中学校上报保送生名单及推荐生本人1寸照1张,市中招办会同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回,不足名额不再后补。
推荐生在填表时,必须填报好志愿。志愿填报由初中学校组织进行,学校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结合学生意愿,指导帮助学生选择填报志愿,但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推荐生可选择填报5个专业中的1个专业,填写时必须规范、慎重。录取办法
推荐保送生实行提前专业素质测试,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推荐保送生须参加全市高中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生在专业素质测试合格基础上,按该专业(班)录取分数线下降15分录取。但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必须是推荐表中的保送志愿,非第一志愿和超过15分区间,保送优惠无效。
保送生实行提前录取的办法。凡被报送学校录取的推荐保送生,不再录取到其他高中段学校。未被录取的,按考生志愿正常参加其他学校或专业的录取工作,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依次往前投档。招生学校在录取推荐保送生名额不足时,其剩余名额列入该校正常招生计划。录取名单经市中招办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城区省级以上重点职校试行“保送生”制度是我市高中段招生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宁波市教育局要求,有关初中学校须根据条件择优推荐,把优秀的毕业生推荐为保送生对象;要依照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有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推荐资格。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得进行虚假、不实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得干扰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一经发现,视情节进行处理。招生、推荐工作须坚持学生自愿、家长同意,任何人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限制和强迫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