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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驾校"门槛"增高教练员收受红包扣50分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4-14 13:25:41

  中国宁波网讯 随着本月驾考新规的实施,驾校的办学“门槛”也相应增高。记者昨日从市公管处了解到, 《宁波市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表》有所修改,驾校在经营行为、教学场地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市运管处每季度公布的我市驾校质量排行榜也将以新的驾校质量考核表为依据。

  新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考核表对驾校经营行为作了进一步的细分,原先经营行为在质量考核表中占350分,在新的质量考核表中分值上升至540分。其中:驾校与学员发生收费纠纷的,如再培训收费、乱收费、多收费的,经查投诉属实的,每次扣100分;教练员存在收受红包、索要财务以及增加学员额外经济负担行为的,经查实属实每次扣50分。

  同时,新的考核表对驾校的教学场地有明确要求。市运管处驾培科工作人员打了个比方,假设一个驾校有20辆教练车,总面积应该至少有4000㎡。如果教学场地由几个训练场组成,主训练场面积也不得小于4000㎡,其他的单个训练场地面积不得小于2000㎡,且应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所在行政许可区域内。

  此外,新的质量考核表对办公用房的面积也有要求,办公用房面积应在300㎡以上,除了要有校长室、财务室、办证室外,还要求有学习和阅览室、模拟室、维护车间、教练员休息室等。(吴明京石莹邱雷陈丹)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