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曹爱方通讯员叶世道) 《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日前在北京通过了专家评审,标志着我市“十一五”规划环评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据悉,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规划环评的试点城市,也是长三角区域开展这一工作的首个城市。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宁波市政府委托清华大学对“十一五”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市政府还拟定了《宁波市深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避免因决策失误对环境造成破坏。今后,宁波“十一五”重点发展区域、行业都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据介绍,规划环评是检验规划这一经济发展“龙头”是否合理的“一杆秤”。 “十一五”规划已到了检验期,并将作出中期评估。 “十一五”规划环评将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论述“宁波市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战略、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合理性。以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为基础,提出调整宁波市“十一五”发展战略和部署的建议。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角度研究区域资源和环境的永续利用,提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环境保护对策。
根据清华大学制订的“十一五”规划环评工作方案,近期我市将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规划、化工区专项规划、能源发展规划、港口发展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12项规划环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