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蒋炜宁)近日,记者从海曙区卫生局获悉,该区基本医疗享受人群将新增近三千人。
据介绍,确定补充享受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对象为户籍所在地在海曙区的、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类对象:一是65-69周岁(含69周岁)人员,二是实际收入每人每月低于640元,且患有某些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经济确有困难的人员。
服务对象的确认、医疗服务卡的发放、使用及具体服务内容仍参照《海曙区进一步深化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实施细则》的原规定不变。患有某些慢性病或重大疾病且经济确有困难的人员在申请基本医疗卡时,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