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保监会本月初出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圈定25种重大疾病之后,甬城保险公司到底有何反应?记者昨天获悉,已有公司推出了全新的重疾险产品。那么,新重疾险会有哪些特色呢?老保单将何去何从?
新重疾险将多打“附加值”牌
目前我市各保险公司都在全面实施重疾险产品条例更新工作。记者从将在我市首推新重疾险的信诚人寿了解到,他们的新型健康险———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将在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基础上,把保障扩大到28种。新增的三种包括严重心肌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和严重慢性呼吸衰竭。其中,在这28种疾病中,有10种疾病享有基础保额15%的及时援助利益,这是以前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保险条款中都未曾涉足的领域。
所谓及时援助是指,当部分疾病在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保险公司给予客户部分赔付以解燃眉之急。即针对一般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均不予以赔付的较轻症状, “及时予”可以提供占基础保险金15%的及时援助金。
“我们发现一些常见多发、而且病理发展阶段性比较强的疾病,在初期的救治机会非常大;反之,则会进一步恶化。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这一产品,尽早向保险人提供援助。”信诚人寿宁波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王行松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在《规范》出台后,各保险公司比拼病种、理赔标准的意义已经不大。越来越多迹象显示,新推的重疾险将会主打“附加值”牌。
老保单将何去何从
在《规范》出台后,老保单是否可以适应《规范》提出的新标准,已经成为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
据了解, 《规范》要求“对此前已经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自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公司正式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老保单的索赔申请。
光大永明宁波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胡孟雄称,对于未正式实施《规范》之前签订重疾险合同的客户,将一一致信,向客户做出承诺:如《规范》中制定的标准化重疾定义比原有保单条款中描述的重疾定义更宽泛,则在理赔时以行业标准化定义为准;反之,则以原有保单条款中的定义描述为准。
泰康人寿表示,从即日起,在原合同约定的疾病病种范围内申请理赔时,只要符合原合同重大疾病定义或新重大疾病标准定义之一的,即可获得赔付。
新华人寿则宣布对于2007年8月1日以前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当被保险人在2007年4月3日以后发生保险事故时,客户既可以按照原保单所述疾病定义申请理赔,也可以按照出险病种在《使用规范》中对应的标准定义进行理赔;对于2007年4月3日以后到新华人寿报案申请理赔但尚未结案的重大疾病保单,也适用上述政策。
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要注意什么
市保险行业协会专家称,在投保重疾险时,消费者应该根据需求认真选择合适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遇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业务员或保险公司咨询;在决定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需回答个人健康及家族病史等与投保有关的问题,如实填写投保单,如果相关情况没有被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将来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可能无法得到保险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要在投保单相应落款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没有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往往会引起纠纷。
值得提醒的是,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的起始日为投保人书面签收保单日),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而投保人若在犹豫期后退保,将会有较大的费用损失。(记者徐科文通讯员管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