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新重疾险保障范围扩大 新条款推附加险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18 07:19:48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张鹤 通讯员管益君)记者日前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信诚人寿宁波营销服务部将在我市首推新重疾险———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该产品将在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基础上,增加包括严重心肌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和严重慢性呼吸衰竭等三种疾病,把保障扩大到28种。

  记者注意到,在这28种疾病中,有10种疾病享有基础保额15%的及时援助利益,这是以前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保险条款都未曾涉及到的领域。

  据专家介绍,所谓及时援助是指,当部分疾病在未发展到严重程度时,保险公司给予客户部分赔付以解燃眉之急。即针对一般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均不予以赔付的较轻症状, “及时予”可以提供占基础保险金15%的及时援助金。业内人士认为,在《规范》出台后,各保险公司比拼病种、理赔标准的意义已经不大。越来越多迹象显示,新推的重疾险将会主打“附加值”牌。

  据了解,保监会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范围规范》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此前已经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自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公司正式表示,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老保单的索赔申请。

  泰康人寿表示,从即日起,在原合同约定的疾病病种范围内申请理赔时,只要符合原合同重大疾病定义或新重大疾病标准定义之一的,即可获得赔付。新华人寿则宣布对于2007年8月1日以前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当被保险人在2007年4月3日以后发生保险事故时,客户既可以按照原保单所述疾病定义申请理赔,也可以按照出险病种在《使用规范》中对应的标准定义进行理赔;对于2007年4月3日以后到新华人寿报案申请理赔但尚未结案的重大疾病保单,也适用上述政策。

  市保险行业协会专家提醒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时,应该根据需求认真选择合适的产品,遇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业务员或保险公司咨询;在决定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要根据个人健康及家族病史等与投保有关的问题如实填写投保单,否则,将来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可能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这位专家特别强调,重大疾病保险通常设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的起始日为投保人书面签收保单日),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而投保人若在犹豫期后退保,将会有较大的费用损失。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