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德)先是自称客户的人主动向企业发出订单,然后要求企业必须在商品上标上由其指定的商标或标志,并约定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最后在交货当天向工商部门举报企业侵权行为。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市一部分贴牌加工企业屡屡遭遇这样的“商标圈套”。
前不久,慈溪一家服装厂的厂长罗某接待了一名自称姓李的江苏客户。在看过罗某的工厂后,李姓客户表示先订做1500件衣服,并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服装式样和商标图案,约定10天后来取货。然而,在约定的取货日,李某并没有出现。反而是有人向工商部门举报,称罗某工厂生产的服装系商标侵权。根据举报线索,当地工商部门依法对罗某的生产场所进行了检查,确认这名李姓客户订做的服装确实构成商标侵权。工商人员遂依法对现场的标注侵权商标图案的服装全部予以扣留。此时,罗某试图联系李某,但李某留下的联系电话已经停机。
据了解,类似罗某遇到的“接下订单后被告商标侵权”的事件在我市屡有发生。工商打假人士分析,这不排除是一些营利性打假机构为完成打假指标而设下的圈套。而根据《商标法》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依据的是“事实认定”原则。不管企业是否出于主观故意,只要有侵权行为的发生,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以保护商标专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贴牌加工目前仍是我市部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种方式。然而,在贴牌加工过程中一些企业不进行规范运作,常常让自己陷进商标侵权的泥潭。一些小型企业仅凭外商或国内的订单传真件就从事加工生产活动,甚至明知商标权属证明不齐,订单也照接不误。有的当事人认为,自己是根据委托替他人加工的,加工好的产品也是如数返还委托方,自己没有销售,只是赚取一定的加工费,如果发生商标侵权,责任也应由委托方负责。 “总体来说,小型贴牌加工企业商标意识还不强,还存在侥幸心理。”一名工商打假人员这样向记者表示。
那么,贴牌加工企业如何才能使自己在接单后不陷入商标侵权呢?工商人员介绍,企业首先要提高自身的自律意识,建立对委托方主体资格、商标权合法性的审查机制。在接单时要索取客户身份证明,确保协议主体合法性;其次,企业应与客商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明确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许可使用的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对涉及商标,尤其是外文商标难以把握的,企业可向工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