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记者:
最近,关于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在社会上存在很多争议,有交强险的费率是不是应该听证,我想知道此事的进展如何?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
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
有的律师对交强险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意见,这是社会对交强险制度的关注,这有助于这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有关律师提起的行政复议的申请,我会已经收到,将按照行政复议的相关办法进行处理。交强险的价格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2006年7月1日以前,交强险的费率拟定过程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国内的财产保险公司的精算人员和产品开发的主要力量组成专门的项目组,也聘请了亚洲精算师事务所参与,通过对赔付费率的整合,运用精算模型和方法,充分分析了新环境下保障范围、赔偿标准,强制性要求,以及机动车数量增加、投保面扩大等各种变化因素对出险频率和案均赔款的影响,分别测算了多种责任限额项下交强险费率水平。
在这个过程中,保监会也广泛听取了私家车、运营车、出租车、摩托车、农用车等多种车型的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以及有关部委和专家的意见,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的保险条例规定的原则,综合考虑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对费率进行审批。在去年交强险的条例实施以前做了一些工作。
根据条例的规定,当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时,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目前大家也都提出了关于费率的很多问题,各个机动车交强险的金融保险公司,将对2006年度交强险的金融评估和财政审计。
尽管各家都在做这个业务,但目前有两种情况,一个是还没有满一个业务年度,业务年度应该从去年7月1日到今年7月1日。但作为去年的一个财务年度,现在我们已经要求保险公司对交强险险种进行精算评估和财务审计。届时,保险公司也将上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精算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保险评估准备金报告,以及外部对审计金的财务报告。中国保监会将对交强险业务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根据交强险业务盈利和亏损情况制定费率。对于费率调整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