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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开始实行实名制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24 07:15:45

  -每辆车均发放一枚钥匙牌,车主须随身携带,以备警方日常检查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林道清)我市治理“三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自今年3月份治理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盗窃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案件617起、盗窃摩托车案件581起,抓获窃车嫌疑人812人,摧毁窃车团伙14个67人,捣毁窝点12个,收缴赃车649辆,返还556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当前我市自行车被盗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公安部门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三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强化对出租房屋和治安卡点的管控,加强治安巡逻严厉打击现行犯罪。4月18日至20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一次治理“三车”被盗问题集中统一行动,其间全市警方共设置卡点346处,查扣无证无牌及可疑“三车”1645辆,收缴赃车72辆,查处可疑人员249名。

  据悉,为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目前我市各地在逐步推行电动自行车实名制销售做法,即商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要按购买者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同时登记电动自行车电机号、购买人电话号码,公安分局定期将这些信息统一收集后输入电脑,从而为日常管理及侦查办案提供数据信息。商家在销售每一辆电动自行车时,均向购买者发放一枚钥匙牌,并在钥匙牌上打上钢印(电机号后四位号码),车主以后须随身携带,以备警方日常检查之用。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