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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渔港成功维权 金华侵权案一审判50万
稿源:  | 2007-04-24 09:56:42

  中国宁波网讯 备受关注的两起向阳渔港金华侵权案件近日传来喜讯。金华中院一审分别判决认定,金华两酒店使用“向阳渔港”标记已构成对浙江向阳渔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赔偿浙江向阳渔港投资有限公司30万元和20万元的经济损失。

  作为宁波餐饮品牌企业,向阳渔港自1999年开业至今,已在浙江、江苏、安徽等三省拥有近20家分店,并连续六年被评为年度“中国餐饮百强企业”,浙江省排名第一,成为中华餐饮行业的佼佼者。2005年1月1日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是浙江餐饮业的领头羊。近几年,向阳渔港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各地被侵害的案例比比皆是,四川、苏州、连云港、临海、上海等地出现了各式“李鬼”。为维护企业的品牌权益,2006年起,向阳渔港将维权事项提至议事日程,安排专项工作小组准备驰名商标的申报,并成立打假队伍前往各地调查取证,对于继续侵犯向阳渔港品牌利益的事件,一经证据确凿,坚决用法律手段来捍卫企业的品牌。金华侵权案的成功判决,是向阳渔港第一次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企业商标权,也是宁波餐饮企业成功维权首例。

  金华侵权事件回放

  2006年初,有消费者反映,金华出现了两家“向阳渔港”

  6月7日,向阳渔港派员赴金华核查并确认侵权事实

  7月25日,向阳渔港斥诸法律向金华中院提起诉讼,状告金华两家侵权酒店

  7月27日,金华中院受理两起侵权案件

  8月,宁波各主流媒体相继对向阳渔港金华侵权官司作跟踪报道

  10月23日,金华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7年1月25日、3月9日,金华中院分别对两起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向阳渔港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