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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前禁止一切野外狩猎活动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4-25 06:55:3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孙吉晶)从现在起到10月20日,全市进入禁猎期,禁止任何形式的野外狩猎活动。目前,山区乡镇猎民和各猎场所拥有的猎枪已全部封存。

  根据规定,每年4月中旬到10月20日,以及春节期间的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正月初八,我市确定为禁猎期,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兽类、鸟类、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为防止禽流感,所有狩猎场不得散放环颈雉等鸟类,围猎场必须关闭。狩猎场未按规定表明狩猎区域范围、狩猎动物种类的,责令停业。对于因科学考察、驯养繁殖、资源调查或为控制野猪等的危害确需猎捕动物的,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启封猎枪、开展猎捕。在禁猎期间,狩猎组织的猎枪及弹药由当地公安机关集中保管。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开始狩猎以来,各地把猎枪瞄准了糟蹋农作物、侵害家禽家畜的野猪,收获颇丰。仅在奉化大堰一地,当地和周边乡镇的猎民就猎捕到野猪20多头,最大的一头重80多公斤。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