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今年一季度,交通运输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成为市民举报和咨询的热点。
一季度,我市共受理交通类价格举报和咨询360件,占受理总数27.6%。今年春运期间,反映公路客运价格的投诉和咨询比去年有了明显的增加,主要反映的问题是公路客票涨价,而且幅度较大。我市对春运期间的公路客运票价按核定的中准价执行,据调查,全市各车站都能按规定的价格执行。但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有些路线平时进行票价下浮,春运期间恢复到中准价,使农民工产生涨价的感觉。此外,部分路线由于车型改变,使绝对价格上涨,另一原因是一些农民工以前是站外上车,得到个体车主的票价优惠,春运期间就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在涉及医疗和药品价格方面,从反映的情况看,主要还是集中在药品的价格差异问题,个别药品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与市场价的差价较大,如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司帕沙星分散片,最高零售价为75元/盒×8粒×0.1g,而在某大药房的价格仅为29.50元/盒。
房地产和物业管理举报咨询中,大部分属政策咨询问题,部分县(市、区)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价外向住户收取3000元煤气管道费反映较大,认为房价中应该包含这项内容。 (记者徐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