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数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上周共受理劳动争议26起,其中绝大部分是关于加班工资的。
事件回放
正常工作时,工资就应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而经常加班加点地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所得的工资竟然达不到最低工资。我市一家公司的装配工人小王就为这事憋闷。
去年11月1日,小王进入宁波一家公司任生产流水线的装配工。入职时,公司承诺给他月工资不低于宁波市职工的最低月工资,且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均为法定标准时间。
因公司生产任务繁忙,小王每天的工作时间几乎都要超过8小时,且经常要在双休日加班,对此,公司承诺将向他支付加班工资。
去年12月初,小王拿到了公司核算的11月份工资清单,清单上列明他的月工资总额为900元,其中200元为加班工资,50元为夜班补贴。对此,小王认为自己在11月份工作的总时间大大超过公司在其入职时承诺的工作时间,如果每周工作40小时便能得到最低工资750元以上的工资数额,为何在加了班的情况下40小时工作时间内所得的工资却达不到最低工资了呢?
对此,公司解释说,加班工资和夜班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小王11月份的工资总额是900元,公司是严格按照与他的约定支付的,而且他的工资已超过了宁波市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750元。
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小王于去年12月15日向管辖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令公司足额支付其11月份的工资。了解情况后,仲裁委员会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裁定该公司补足小王11月份的工资100元,具体算法为750元-(900元-200元-50元)。信箱回复
鄞州陈先生问:我在一家席子加工厂做工,工资按产量计算,为多赚钱,我经常加班,周末也是。即便如此,我的月工资也不到1000元。关于工资,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答: 《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自去年9月1日起,我市职工最低月工资调整为750元。同时,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规定职工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根据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和夜班补贴都不能算入最低工资之内。(记者叶海英通讯员廖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