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劳建兰)我市首次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圆满结束。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考核,102家企业获得了“宁波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称号,并在昨日受到表彰。
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于去年8月首次在全市启动了以“责任、发展、和谐”为主题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全市共有5185家企业参加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活动,占到了单独建工会企业数的61%。
据介绍,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标准突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出了以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真执行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搞好工会组织建设、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加强职工培训并关爱职工等考核评价的十条标准。并且,对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企业实行了一票否决制。
据悉,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工作将逐步推进,形成制度,原则上将两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