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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民上网费占收入比重是发达国家10倍
稿源: 人民网(北京)  | 2007-05-01 20:30:13

  核心提示:世界银行前天发布报告指出,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的平均水平。专家认为,我国的互联网使用资费至少有20%至30%的下降空间。人民网5月1日报道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

  中国宁波网讯 我国网民平均每月实际花费的上网费用为83.5元。如果按绝对的货币价格计算,美国人只要以中国人1/12.88的价格就能买回相同的信息量。

  世界银行前天发布了《中国的信息革命: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报告。报告指出,尽管中国拥有世界第二大互联网和宽带市场,但目前中国互联网使用价格占收入水平的比重仍然偏高。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国的比例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的平均水平。

  对此,专家认为,我国的互联网使用资费至少有20%至30%的下降空间,而价格下降的关键是市场的充分竞争。而有关部门普遍的看法是:降低互联网资费,给消费者实实在在的优惠才是真正具有社会责任。今年初,信产部部长王旭东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表示,2007年我国电信资费可能实行“不管下限、只管上限”的“上限管理”,一石激起千层浪,降低上网费的呼声再次迭起。

  毫无疑问,互联网运营商对此也十分清楚,但由于他们对互联网始终处于垄断地位,因而对降低上网费并不热心。其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保持上网费这一“关税壁垒”,以此继续垄断互联网市场,继续对消费者执行“价格歧视”,千方百计地避免充分而有效的竞争。然而,运营商并没有考虑网民的利益。拿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北京地区来算,市民的月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左右。而普通市民每月却要拿出上百元来上网,这显然加重了他们的生活负担,部分市民因此对互联网敬而远之。

  由于互联网资费居高不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互联网市场份额继续扩大的绊脚石,对互联网的发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有专家预测,如果上网平均费用降低20%至30%,我国的互联网用户数预计将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升,有可能在现有1.37亿网民基础上,每年增加2000万,到2010年网民将达到2亿。

  各国上网费[按平均每个月每100Kb/s带宽的费用(单位美元)计算]

  土耳其10.52墨西哥6.25

  西班牙4.84澳大利亚3.45

  加拿大1.01中国香港0.83

  英国0.63德国0.52

  美国0.49法国0.36

  意大利0.30中国台湾0.18

  荷兰0.14韩国0.08

  日本0.07中国10.8

【编辑:朱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