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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总工会为职工开展维权服务侧记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07-05-06 10:10:21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在城区一家纺织企业打工的女职工谢某手持法院的判决书和厂方续签了劳动合同,并拿到了6000余元补发的病假工资和补偿金,她高兴地说:“没有市总工会为我撑腰,我今天不但拿不到病假工资,还早丢了饭碗。”

  原来,谢某是这家纺织企业的电梯工,去年2月,在上班途中遭遇了车祸。病假期间,厂方告知她续签劳动合同,但因为在工资报酬和劳动时间等问题上和厂方未达成一致,谢某未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在未和谢某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厂方不但不支付谢某病假工资,还把病愈后要求继续上班的她拒之门外。在走投无路之际,谢某来到了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为谢某全程代理,把厂方告上了法庭,终于为谢某讨回了公道。

  针对近年来我市工业企业大量增加,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劳动纠纷和矛盾日益增多的趋势,市总工会按照“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原则,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大胆探索为职工维权的新途径,千方百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被职工亲切地称为“娘家人”。

  为给更多的职工提供快速便捷的维权服务,市总工会于2003年5月成立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后,积极完善面向基层的维权服务网络,至去年底,在全市除山区外的1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在106个村、13个社区及1个居委建立了职工维权服务站,还在430多家规模企业设立了维权信息员,使职工在遇到劳动纠纷后,足不出户就能找到“娘家人”,努力把劳动纠纷解决在基层。与此同时,市总工会还通过建章立制、定期培训等形式,规范基层维权服务网络的工作程序,提高维权工作者的素质,使基层维权服务网络真正发挥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桥头堡”作用。

  在强化维权机制的同时,市总工会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注重个案的调处,尤其把调处工伤、工资等劳动争议纠纷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重点,为职工排忧解难。自贵州来姚打工的杨远东去年遭遇工伤,厂方拒绝支付赔偿金,杨远东在别人的指点下找到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中心为他申请劳动仲裁;厂方不执行仲裁裁决,中心又派出援助律师,帮杨远东打官司。打赢官司后,厂方依然不执行法院判决,最后,还是中心出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远东拿回2万余元一次性工伤赔偿金等赔款后,对中心工作人员感激不已:“你们真是我的娘家人。”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市三级工会维权服务网络就调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000余件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金素莲)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