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预防和面对汽车自燃 还可投保"自燃险"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5-09 14:18:33

  据市消防支队统计,3月份至今,我市接到的汽车自燃报案就有17起。据了解,汽车自燃超过60%以上的原因以电器线路短路为主,比如一些车主不合规定改装车子,改变了汽车原来的线路等,而一些老车子也可能会因为线路老化发生短路引起自燃。此外夏天温度高,油管受热变松可能导致汽油泄漏,一旦泄漏达到一定的浓度,如有明火出现,也会引发自燃。

  消防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车主最好在车内配备一个车载灭火器,并定期更换。在出车前,最好先看看电路有否短路、漏电、松动;如有问题,应立即检修。如发生自燃,不要惊慌,应立即靠边停车,马上关闭电源最好能把电瓶线拉掉,用灭火器灭火,而如果发动机舱内已经起火,车主最好不要莽撞打开机盖灭火,否则很可能导致火势瞬间增大。此外,车主最好不要轻易私自改装汽车,别在仪表盘上放打火机、清新剂、灭蚊剂等容易受热膨胀后爆炸引起火灾的东西。

  此外,车主还可以利用保险化解风险。记者了解到,新版的3款车险已将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自燃列入了责任范围,但是私家车自燃仍旧予以责任免除。为此,私家车主可以选择投保“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一旦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等被保险机动车自身原因发生故障起火燃烧,属自燃,上了自燃险,保险公司可进行赔付。但是也需注意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比如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违反安全操作导致火灾的等,当然涉及到具体的自燃险免责范围还要看各公司的条款。 (徐科文李帆)

【编辑:王丽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