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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设立首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5-10 07:35:06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汤碧琴)昨天上午,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导医台上出现了两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接着,海曙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的工作人员又分别将药品回收箱送进了辖区的15家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标志着市区首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已经设立。

  为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建立家庭过期药品正常合法的回收渠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上月起在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中开展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工作。海曙区昨日首先向公众推出了16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回收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向辖区居民提供这项公共卫生服务义务,并通过宣传教育促进居民安全合理用药。二是6家零售药店,作为政府办医疗机构回收点的补充,在申请批准的基础上,自愿履行社会公益责任,承担回收过期药品义务。

  市区首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为:段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典社区卫生服务站;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南社区卫生服务站;西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门社区卫生服务站;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朗官社区卫生服务站;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星辰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锦秋店;四明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山连锁店;宁波时代四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联丰连锁店;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南苑连锁店。市民可把清理出来的家庭过期药品就近送往回收点。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