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国土资源局:严禁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5-10 14:05:00

  中国宁波网讯 低价甚至无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方式,将成为历史。昨天,市国土资源局发布消息说,我市已全面实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制度,其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政府有关规定,严禁以财政补贴、返还、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等形式低价出让土地。

  按照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自2006年9月6日起,全市所有工业用地(属历史遗留问题的除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从现在起,全市物流、仓储用地,非政府投资的科研设计用地和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用地以及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设施等用地,也实行招拍挂出让。(记者程旭辉通讯员黄绍华)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