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沈朝晖通讯员刘国平)记者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获悉,今后由市登记管辖的各事业单位,在办理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年度检验、补领证书等事项时,都可以先将有关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到该局,经网上初审合格后再带上原件到该局的人事服务窗口一次性办结。
据了解,中编办在2005年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材料格式、填写要求、审批程序等进行了严格、统一的规范。为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也把有关办理须知以不同方式告知各事业单位。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不少事业单位申报的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仅耽误了办结时间,而且增加了办理成本。为进一步方便事业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和申报材料的质量,该局决定推行网上初审,把事业单位在办理登记、年检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网上信息交流的形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