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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业用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政府规定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5-11 08:19:10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周静通讯员黄绍华)根据市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实施意见》,我市全面实行工业用地公开出让。

  据了解,自2006年9月6日起,全市工业用地(属历史遗留问题除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而《实施意见》发布之后,全市物流、仓储用地,非政府投资的科研设计用地和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用地,以及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设施等用地也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根据文件的新规定,工业用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政府有关规定,严禁以财政补贴、返还、减免或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等形式低价出让土地。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