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刘德)为了吸引顾客,鄞州一家大型家电卖场信誓旦旦地称“全市最低价,如果发现更低价格,保证退还差价”。然而,消费者真的要求退还差价时,却遭到了无理刁难。
陈女士近日向工商12315投诉称, “五一”黄金周前,她在鄞州一家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价格为49000元的大屏幕液晶彩电。销售员当时承诺,该商场卖的是全市最低价,如果发现市场上同样产品还有比这价格更低的,消费者可以获得差价补偿。过了没几天,陈女士在另一家商场看见一模一样的该品牌电视机,标价与自己买的相同,但销售人员表示购买的话可以便宜100元。于是,陈女士找到原商场进行交涉,商场先是称销售员的承诺无效,后来又称可以补偿差价,但条件是必须拿来标明更低价格的发票作为依据。
“难道我为了这100元的差价,还要花几万元再买一台彩电?商家这不是无理刁难吗?”气愤的陈女士立即向工商投诉。
记者昨日走访市区部分商场时发现, “差价补偿”是商家十分常见的促销手段,很多商家都在宣传单上或者店内海报上打出了“差价补偿”的字样,但被问及如何进行补偿时,商场大多不能做出明确答复,只是表示一定会兑现承诺。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商家做出差价补偿承诺,可以带来双赢效应:一方面,这种低价信息肯定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商家可以获得更大的销售额;另一方面,顾客也能从商家之间的竞争中得到好处。但是,如果商家仅把它当作吸引顾客的幌子,想方设法不去履行,只会降低自己的信用度,反而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