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余姚《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于近日出台,市政府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我市是宁波市两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之一,全市现有83处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南部7个乡镇、街道。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从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历史和发育特征分析,每年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3至4月和6至9月。3至4月的春雨期和6至7月的梅汛期都是一年中的集中降雨期,由于此前长期干旱,岩土层疏松,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8至9月台汛期的暴雨极易诱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截至去年底,我市已完成对6处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性治理,共搬迁居民220户。
《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出,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余姚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在汛期来临之际,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点和地质构造复杂地区的建筑物、交通线路进行一次实地巡查。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能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上报省、宁波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条件之一,切实把好地质灾害源头预防关。根据《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今年,我市要完成16处地质灾害点共182户居民的搬迁,同时做好7处地质灾害点的工程性治理工作。 (金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