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林幼娟通讯员陈一令)日前,张先生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拿来了一份鉴定报告,报告显示,他所买的“银手镯”含银量为零。愤怒的张先生马上向当地工商所进行投诉。
3月28日,张先生在邱隘镇一家饰品店购买了一副“银手镯”,价值50元。张先生在购买前特意向店主声明,“必须是银的”。“你放心好了,不会有假的。”店主一边说,一边在收据上写下“银手镯(925)”的字样。
然而,一个熟人看了张先生买的“银手镯”后,表示极有可能是假货。越想越不放心的张先生便将“银手镯”送到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鉴定结果表明这副“银手镯”的含铜量为85.62%,含镍量为9.81%;含锌量为4.35%,占总量的99.78% ,根本测不到银的含量。邱隘12315工作人员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证实张先生投诉的情况属实。经调解,这家饰品店店主赔偿张先生货款、鉴定费等共1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