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伟通讯员王人扬)记者前天从市建委获悉,为了解我市城镇住房状况,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我市将对城镇住房状况进行一次普查。
此次普查的范围为市属各县(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的各类住房(不含临时建筑)。普查内容包括辖区内住房总量、人均建筑面积分档分布情况、住房坐落、成套情况、住房使用状况、住房产权性质等。
为确保全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我市还将成立由市建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统计、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全市城镇住房状况普查协调小组办公室。
据悉,此次住房普查工作分准备、实施和汇总等三个阶段。各县(市)、区将在7月31日前完成普查前期准备;8月31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普查;9月15日前完成数据汇总。此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住房状况普查进行复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形成《宁波市城镇住房状况普查报告》,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