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庞锦燕)“50升的油箱,为何装了55升汽油?”市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经常接到司机对加油站的计量投诉。质监部门多次抽查市区各加油站发现,绝大多数加油站的加油机都具备有效检定证书,其计量准确度均在合格范围内。众多司机将汽车“额定容量”误解为“最大容量”,是投诉加油站计量作弊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由于大多数品牌汽车在使用说明书上明示的只是燃油箱“额定容量”,未标注“最大容量”,市民往往将“额定容量”等同于“最大容量”。市质监局标计处处长章金华介绍说,按照有关规定, “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也就是说,一个标注“额定容量”50升的油箱,实际上可装近55升的汽油。而多数汽车生产厂家为了提高汽车安全系数,使汽车燃油箱“最大容量”比“额定容量”多出7%甚至10%。特别是轿车系列,厂家出于车身整体结构和美观等方面考虑,燃油箱形状不规则和输油管路较长,轿车燃油箱“额定容量”和“最大容量”之间存在较大差值。目前,有关部门已向汽车生产厂家提出建议,汽车燃油箱在标注“额定容量”的同时,应明示燃油箱的“最大容量”,以免引起消费者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