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胡珊通讯员郑琳燕)从5月23日起,北仑区看守所在押的所有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的表现将直接关系法院对其的量刑。根据看守所的记录,法官在量刑时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或者从重处罚。这是北仑公检法三家单位为了消除监室中存在的牢头狱霸现象而联手推出的司法创新举措。据悉,这一制度在全省尚属首家。
为了有效地维护规范严格的监管秩序和和谐良好的监室环境,近日,北仑区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的暂行规定》,决定由看守所将所有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遵守监规服从监管的情况、参加生产劳动的行为等一一记录在案,并进行评比和审查,形成材料后送交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公诉的案件承办检察官收到评定意见和审查意见后,将在出庭公诉时将之作为量刑的证据向法庭宣读出示,法庭再根据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不同表现情况,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或者从重处罚,并且还要将这一点明确写在判决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