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感情受挫抢劫 落网劫匪竟装糊涂开脱罪行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7-05-25 07:52:20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刘丽马飞怡记者胡珊)抢劫被抓后,嫌犯从头到尾只重复着“我喝醉了,什么都记不清了”,妄图借此逃脱法律的制裁。22日,这名抢劫嫌犯被镇海检察院提起公诉。

  酒后持刀抢劫

  21岁的甘肃男子田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镇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去年8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女友向他提出分手,田某偏执地认为自己在女友身上花了不少钱,女友是骗光自己的钱后借故抛弃自己,这让他产生了疯狂的报复欲。

  今年1月24日21时许,田某携带了一把九环砍刀,又买了两瓶二锅头,在路边一气喝光后,借着酒劲来到招宝山街道某路口,乘上一辆出租车。当车驶至行人稀少处时,田某突然拔出刀威逼司机拿出财物, “我已经记住你的车牌了,不许报警。”从当晚9时50分到10时30分,短短40分钟内,田某连续抢劫3名出租车司机,共劫得700余元现金和2部手机,还将其中一名司机砍成轻微伤。

  妄图抵赖罪行

  接警后,当地警方迅速展开抓捕行动。田某一边逃避警方的追捕,一边挥刀不断乱砍路边的车辆,还威吓被砍车主“看什么看,服不服?”面对不断逼近的民警,田某心知形势不妙,用刀架住自己的脖子,划了一刀,并大喊“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死给你们看”。民警们趁其不备猛扑上去将其擒获。

  被抓后,田某面对公安人员的讯问一直辩解自己当天喝醉了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叫嚣“反正我不想活了,随便你们怎么处理好了”。镇海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就在案发前一天凌晨,田某还在本区庄市街道某车站内,采用刀砍等手段从被害人乔某处劫得现金50元。

  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的人犯罪也应当负刑事责任。何况田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多次抢劫,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是累犯,因此,对田某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