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前天向海曙区一居民叶某发出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属于叶某所有的一辆“宝马740”型轿车,在5月14日18时42分经过甬金高速公路宁波往金华方向145公里处时,被监测记录到231公里/小时的行驶速度。这个车号已被记入全省高速公路智能卡口拦截系统的“黑名单”内,一旦该车在省内主要高速公路出入口经过,将被自动报警拦截。
另据记者从浙江湖州高速交警三大队获悉,5月22日,在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湖州段,一辆上海牌照的“宝马745”以19分46秒跑完84公里,平均时速近255公里,刷新了我省的超速行驶纪录。公开资料显示,该车型最高时速为250公里。 (屠传宏浦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