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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杀对孩子下杀手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7-05-27 14:31:51

  中国宁波网讯 鄞州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抑郁症患者故意杀人案。发病期间对年近9岁的女儿和年仅10岁的侄儿下杀手,致一伤一死后果的江苏男子王飞,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去年6月1日下午,王飞在暂住房内起意自杀,催促在房内看电视的女儿、侄儿离开。但两小孩看电视正入迷,不愿离开。他觉得他们妨碍了他自杀,竟起意先杀死他们。他关上门窗,用菜刀割断煤气管,可两小孩闻到煤气后叫喊起来。他找了一把羊角榔头,对着两小孩头部猛击,然后又用被子捂两小孩头部,直至两小孩不能动弹。

  见孩子已不会妨碍他自杀,王飞写下遗书,将煤气瓶挪到床边,继续放出煤气自杀,但被人发现后得救。他女儿经治疗后病情稳定,鉴定属轻伤;他侄儿不幸身亡。经鉴定,王飞患情感性精神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为限定责任能力。(屠传宏厉国智)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