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保姆在雇主家中服务时突发重病,并落下瘫痪,结果将雇主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0多万元。昨天上午,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保姆告雇主案,家政服务风险问题再次引人关注。
保姆发病,雇主面临索赔
今年62岁的王安芬是宁海县前童镇上葛头村人。三年前,经亲戚介绍,她到宁海城关某老板俞某家中当保姆。去年11月27日下午,王安芬出现头晕、手脚麻木症状,当时在家中长住的雇主的一位朋友没感觉这是发病的先兆。次日凌晨3时,王安芬突然昏厥倒地,上午8时许,王安芬的儿子得悉后,将母亲送往医院。经诊断,王安芬左脑梗塞,并患有高血压。经过住院治疗,才转危为安,但落下右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四级残疾,需二级护理至终身。
王安芬发病后花去住院费和治疗费8000元,目前每月继续治疗费要500元左右。事发后,雇主俞某派人送去了3000元。王家人将雇主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27万余元。
雇主责任成庭审辩论焦点
保姆生病,雇主该不该承担责任,成为庭审焦点。原告律师提出,王安芬受雇到俞某家中当保姆,没有一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每天工作到深夜。常年紧张工作致其积劳成疾。如今原告王安芬患疾病落下残疾,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雇主俞某作为雇用受益人,理应承担原告经济损失上的责任。
被告律师则认为,雇主俞某一家不常住在城关,保姆工作压力并不重。此次保姆突发疾病,是其自身身体原因,跟工作无因果关系。俞某虽是雇主,但不能因此承担原告生病治疗赔偿责任,再说,现行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调解,昨天中午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家政服务呼唤“法律援助”
目前,家政服务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行业。记者从“81890”获悉,其700多家加盟成员单位中从事保姆行业的至少有上万人。而社会上实际家政从业人员数量,可能数倍于此。
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严副秘书长说,保姆与保姆公司或者雇主是雇佣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劳动法》特别指出,军人和家政服务业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眼下,我国还没有一部针对家政服务的法规,若出现纠纷, 《民法通则》可以用,但具体该怎么操作,问题就来了。宁海县此次保姆状告雇主案,难点就在这里。
宁波81890救助服务中心的胡道林副主任说,家政服务员工作时发生意外、或者损坏物品、伤及到雇主家人等等,责任怎么分?这个风险无论让员工、家政公司或雇主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都不合适。
据记者了解,这两年, “81890”在加盟成员单位中一直倡导推行“企业等级标准”和“员工星级标准”,要求家政公司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一份140元一年的商业意外保险,可保员工10万元伤残、死亡金和2万元医疗保险金。据悉,在81890加盟成员中,目前实行了强制商业保险的仅二成左右,基本属于“员工式保姆”。而社会上其他大量的小家政公司只是简单的“一脚踢”中介型的,保姆、雇主双方都没有保障,一旦服务中出了事,麻烦就不断。
“最要紧的是法律上给予保障,好在地方立法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胡副主任这样说。去年年底,他联合10几名市人大代表递交了一份议案,要求尽快制订《宁波市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为家政服务建章立制,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已经将此列入调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