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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管理办法出台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7-05-31 09:11:39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邓少华)我市将建立现代物流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强化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监测分析现代物流业的运行情况,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记者昨天从市物流办获悉, 《宁波市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并正在组织2007年度市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申报工作。

  市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分为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两类。物流企业指按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定义的企业,可分为综合型、运输型、仓储型,包括物流中心、物流基地等物流设施的运营商;工商企业则指具有较为先进物流管理设施、体现现代物流管理发展方向的商业企业或工业企业。申报现代物流重点联系的企业,除了规模、人员等有要求外,还特别要求企业依法纳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记录;企业具有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科学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等。

  据了解,市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采用自愿申报形式,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今年6月15日前向市物流办申报。市物流办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市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列入市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将获得项目优先推荐入驻物流中心,申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政策扶持。市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