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汤碧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信息说,从本月起,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要按新缴费额度缴纳社会保险费了。
据了解,社会保险的缴费额度每年都要调整一次。今年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缴费额度为:低标准养老保险每月最高254.6元,最低150元;基本养老保险每月最高1273.4元,最低339.6元。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只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每月扣款额为75.1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为170.6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含其他失业人员)为281元。个体工商户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与用人单位相等。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所有参保的上述三类人员,今年6月份开始调整扣款额度。实行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形式缴费的,其养老和医疗存款金额必须大于当月应缴额,以免因存款不足而造成中断缴费。另外,市医保部门将开通医保业务短信平台,尚未登记或登记后需更改手机号码的市区统筹的三类参保人员,可到原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或变更手续。